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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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建立健全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校内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确保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理、有序运行。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加强支出管理与会计监督,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勤俭办学;合理调度资金,保障资金供给和资金链安全,发挥资金效益,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3.组织学校增收节支工作,制定和落实增收节支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学校可支配财力。

4.参与学校各项经济政策的制订,论证、审核、会签学校各部门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协议和其它文件。

5.落实国家科研经费“放管服”的政策,做好科研经费的立项、结题结账、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管理工作。

6.配合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各类评估、检查、验收、统计等财务数据填报工作。

7.全面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活动情况;规范学校各项资金支付程序,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收集、整理、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电算化磁盘数据等会计资料,按规定做好财会档案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8.负责工资、津贴、奖学金等发放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9.负责外汇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10.负责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负责学校人员工资、津贴、奖学金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11.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归口管理,接受政府、社会及内部审计等机构的监督。

12.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为师生提供更加便捷的财务服务。

13.监督、检查、指导校内各单位财经制度执行情况和二级财会单位会计核算情况。

14.积极响应学校“让师生最多跑一次腿”的服务倡议,落实财务处首问负责制,加强全体财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升财务处整体服务效能,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