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科大委(2019)94号

发布时间:2019-12-09作者:徐颖浏览次数:2039



中共江苏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江科大委〔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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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江苏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经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江苏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1126




江苏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学校接待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经费的使用与财务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苏办发〔20149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苏教财〔2013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所有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

第三条 公务接待管理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审批

第四条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接待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

第五条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按照严格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力求从简,不得层层多人陪同。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第六条 公务接待应有公函。公函主要指:访问函、邀请函、电话记录等。校内各部门有访问函的公务接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有访问函的校级公务接待由党办、校办负责人审批;使用邀请函、电话记录等时,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预算控制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必须控制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指标内,任何部门不得突破预算。

第八条部门预算中的运行经费和各类专项项目经费不得列支接待费用。

第四章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公务接待用餐须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接待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午餐或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一次公务活动限安排一次,其余按工作简餐或自助餐安排,工作简餐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自助餐每人每餐按照公务接待协议定点酒店最低协议价执行。

严禁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变相举行宴请。公务接待应以家常菜为主,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以及含酒精的饮料,饮料茶水费用包含在用餐标准中。

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确因工作误餐的,可安排工作简餐,工作简餐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

精简接待工作人员。接待工作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报销时应提供工作人员名单,票据单列,费用不计入公务接待人均餐标,与所属公务接待活动接待费用同时处理,不得另行报支。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加班误餐用餐费标准审核,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超标准部分自理。

第十一条接待住宿一般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场所,按现行国家出差住宿费标准执行,不超标准安排接待用房。来访客人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方承担住宿费用的,须按接待归口履行报批手续。同城不提供住宿。

第五章报销规定

第十二条接待活动费用报销应严格遵循“一事一单”原则。报销时应提供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表1)、公函及接待费票据。

第十三条 接待费用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接待费用发票等票据必须开具“江苏科技大学”抬头。

第十四条各部门加班误餐须从所在部门接待费指标中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加班误餐用餐费审批单”(见附表2)和财务票据。

第十五条审批单填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接待费支付要求执行的、接待费票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接待费用报销手续一般在接待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中,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跨地区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汇报演出,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等;一般不安排校外的参观游览;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及会所活动。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一般不安排接送,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集中乘车,应遵循科学调度、合理使用车型的原则,来访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安排普通轿车;人数在4-6人的,安排普通商务车;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安排普通中巴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超规模、超标准、超范围用车。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加强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

第二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接待工作程序。总师办、财务处应当加强对接待经费的指标控制和核算管理;审计处应当加强对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11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江苏科技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本办法如与上级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新规定为准。学校全资独立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江苏科技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


对方单位名称


接待事由


来宾人员名单


来宾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就餐时间

□中□晚

就餐地点


用餐人数

来宾:人;司机:

接待人数合计:

陪餐人,名单:

工作人员

餐费标准

A.标准:□150/人;

 □80/人;

/

B.工作人员:/人;

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承办部门


经办人


特殊事项

情况说明


接待单位

负责人意见


分管校领导意见


备注:各部门有访问函的公务接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有访问函的校级公务接待由党办、校办负责人审批;使用邀请函、电话记录等时,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附表2

江苏科技大学加班误餐用餐费审批单

加班时间


加班地点


加班事由


加班人数


用餐标准(元/人)


费用合计(元)

¥:合计(大写):

加班人员名单


备注


审批意见

部门公章经办人:审批人:
时间:

备注:




1. 本清单作为加班误餐的用餐费用财务报销凭证,填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 各部门负责加班用餐标准审核,不得超过30/人。

3. 加班餐费报销遵循“一事一结”原则。





江苏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91126日印发